银行被禁止随意抽断贷,严打“高利贷、砍头息”!
2025-08-10
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8日发布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营经济促进法〉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提出25条司法保障举措,其中一条直击融资痛点——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、中止发放贷款、提前收回贷款的行为。
一、政策核心禁令:禁止“随意抽贷、断贷”
明确禁止行为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在无充分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实施以下行为:
▲增加发放贷款条件;
▲中止发放贷款;
▲提前收回贷款(抽贷);
▲拒绝续贷(断贷)。
典型案例:深圳李先生,620万的循环贷,续贷时银行先让他还本金,还完就变卦,说他还款能力不够,600万新贷款直接黄了。导致生意资金链断了。
允许抽贷的例外情形
银行仅在借款人出现实质性风险或违约时方可抽贷,例如:
◆本金或利息逾期;
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;
◆挪用贷款至禁止领域(如股市、房市投机);
◆担保物价值严重贬损且未补充。
等其他情景。
二、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贷款中介
《指导意见》同时明确表示要"依法规制'高利贷'、'砍头息'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,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"。作为贷款中介,我们必须高度重视!
案例:北京李女士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,向某团伙借款20万元,却被预先扣除1.2万元"砍头息",实际到手仅18.8万元,合同却要求偿还31.2万元。更可怕的是,放贷者利用"以贷养贷"陷阱,在一年内诱导李女士累计借款高达100多万元。
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,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,最高法此次明确要严厉打击!
企业信用修复也有指望了。只要不是故意犯浑,涉诉涉执信息及时更新,信用能修复,不至于一次失误就被永远拉黑。这才叫给人活路,让真正想做事的企业能重新站起来。
未来,贷款市场会更规范,融资环境更透明。